一、爆破作業的基本規定 (一)施工準備 1.開始施工之前,應根據爆破設計文件要求和場地條件,對施工場地進行規劃,并開展施工現場清理與準備工作,制定施工安全與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。 2.爆破指揮部指揮長或爆破技術負責人決定爆破施工現場、起爆站、主要警戒哨等通信聯絡制度、聯絡方法。 (二)裝藥與起爆 (三)爆破警戒和信號 1.爆破警戒范圍由設計確定,在警戒區邊界設置明顯標志并派出崗哨。 2.信號包括預警信號、起爆信號、解除信號,各類信號均應使爆破警戒區域及附近人員能清楚地聽到或看到。 (四)爆后檢查 二、各類爆破作業的安全規定 (一)露天爆破 (二)硐室爆破 |